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和《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2016、2017、2018级专科(高职)在校、在籍学生,即学信网可查尚未毕业学生。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学生父母(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本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学生于2019年2月28日之前完成本次工作。
学生工作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