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全校落地生根,进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共bobapp官方下载 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吉发〔2014〕18号)、《中共bobapp官方下载 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落实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务必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责任细化、实化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促进基层党组织更好地领导、执行和推动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把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以及省委、省纪委,省高校工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进一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保障机制,使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既落到实处,又富于创新;进一步细化责任,着力落实,把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班子和每个成员身上,落实到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工作职责中,形成强大合力。
二、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1.加强日常监管,预防干部出现腐败问题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本着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负责任地向党委推荐干部,严格按照新时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客观、公正、准确的提出推荐意见,为党委选用干部提供科学、可行、有价值的参考依据,防止用人失察失误。
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干部的教育,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协助党委从严、全面考核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履职能力,防止干部出现腐化堕落和违规违纪。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出现腐败问题不觉察、不制止、不报告的,对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
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密切结合 “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努力解决“四风”问题,不断密切同广大师生的联系,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驰而不息抓“四风”,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促进教风学风,坚决纠正教师课堂传播有害言论、学术不端、考试徇私舞弊、收受学生礼品等行为。
建立联系班级制度。分院班子成员要形成联系班级制度,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效果。
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广大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有效解决教职工在管理、服务、育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排查有苗头性的腐败问题或不廉洁从教从政行为。
畅通广大师生诉求渠道。通过走访、座谈、个别谈话、调研等形式,及时发现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
3.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教育、制度、监督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关于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的工作要求,做好干部日常权力运用的监督和监管,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
依法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全面实施 “三个”清单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院(处、部、室)务公开,使责权更加明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岗位廉政责任
基层党支部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不自觉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而不实就是渎职,抓不好就是不称职的意识。要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书记、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和所属干部的教育监管,督促班子成员和所属干部廉洁从政。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其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当好廉政表率。基层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守纪律、遵规矩,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自己、以身作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政联席会”、“三重一大”等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同时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廉洁自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1.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基层党组织深化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黄金林
副组长:肖心明 王忠义
成 员:韩金玉 赵雪梅 邢 永 于志强
各基层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发展建设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二)完善相关制度
1.形成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每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报告,并将报告内容在本部门全体会议上予以通报。各部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要在年末形成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上交本部门党政负责人审阅,并存档备案、备查。
2.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各基层党组织要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防止独断专行。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党政关系,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保障集体领导,促进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部门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
3.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制度。在学校组织的主体责任考核中,各基层党组织,各处、室、部等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要集中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其评议结果要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4.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两次。
各部、处(室)要参照本方案执行,依据“业务工作谁主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体责任,是学校党委主体责任的衍生和重要组成部分。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